歐盟和歐洲經濟區法規規定,所有航空乘客都必須通過X 光檢查進行嚴格的安檢。為此,攜帶液體的乘客必須知道,它們必須放入可自動關閉或可重新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內,且容量不得超過容量小於 1 升,尺寸為 20 厘米 x 20 厘米。 放入容器內的容量不得超過 100 毫升。 您擁有以下所有信息:«瑞安航空手提行李中允許的尺寸和物體“。

您具有以下所有信息:瑞安航空手提行李中允許的尺寸和物體".